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2022-09-28)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10-10 | 3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3破申726号



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1区壹维空间5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6589688J。


法定代表人:胡晓泉。


2022年8月4日,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胡晓泉,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为深圳市莫尼特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任强,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2022年7月4日,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材料显示,其已停止生产经营,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审计机构对其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显示,申请人资产总额1743879.17元,负债10622691.03元,净资产总额为-8878811.86元


本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停止经营。根据其提交的审计报告等材料显示,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破产原因。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现依据股东会决议,向本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深圳市莫尼特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黄新


审判员夏静


审判员谢继宇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张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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