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102号之二
本院于2025年1月15日裁定受理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据管理人对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的调查及接管结果,可以认定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以及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7月25日裁定宣告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破产并终结深圳市健坤电讯有限公司(已除名)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