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10号
2023年12月31日,本院裁定受理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据管理人对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现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27日裁定宣告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深永辉金属制品(深圳)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