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1-06-12)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7-04 | 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288号



本院根据杨俊杰的申请,于2024年6月12日裁定受理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8月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荣超商务中心A栋5-6层;负责人:谢兰军;联系人:张应敏、林雨霖;联系电话:18202819257、15889729944;传真:0755-8253155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盈科票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 点击排行
|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