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4-03-15)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3-25 | 14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124号



本院根据深圳市远鸿达辉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3月1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指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5月6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3层;负责人:胡隽;联系人:胡隽、李梓宏;联系电话:18503055669、18665354140;传真:0755-8302505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 人应当向深圳市文博尔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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