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4-01-17)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3-25 | 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44号



本院根据聂梅生的申请,于2024年1月17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4月1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11楼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欣;联系人:王贝;联系电话:1800755168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名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4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方式为现场召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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