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召开2020年深圳法院“执转破”暨破产审判服务营商环境推进会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0-04-03 | 3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市中级法院于3月20日首次以线上线下、同步互动的形式召开2020年深圳法院“执转破”暨破产审判服务营商环境推进会。


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总结回顾2019年深圳“执转破”工作情况。2019年,深圳破产法庭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广东高院和深圳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执转破工作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转破工作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各个制度环节更加成熟定型,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2019年,深圳两级法院共移送执转破案件305件,同比上升62%,中止执行案件6330件,其中破产立案已受理216件,同比上升52%;已经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114件,同比上升56%。每审结一件执转破案件平均消化43件执行积案,共终结执行案件4861件。


前海、福田、宝安、龙岗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作2019年“执转破”工作交流发言,全市两级法院执转破团队及参与执转破工作的干警60余人在线参加了会议。


前海法院2019年全年移送执转破案件共计50件,涉及执行案件共计528件,其中,劳动争议等涉民生类案件占执转破移送案件总量的72%。从以下方面致力优化及完善“执转破”工作的衔接机制:一是组建专人负责的“执转破”工作团队,实行专项负责制。定期对团队成员进行“执转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保证团队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专业性。二是实行从引导申请破产到处理破产后续工作的一体化模式。通过对被执行人线上的网络查控和线下的传统查控,确认被执行人符合移送破产的条件,引导申请人通过将案件移送破产来保障自身权益。案件移送后与受移送法院保持密切沟通,配合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构建执行团队与破产法庭、劳动监察部门的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引导被欠薪员工申请“执转破”,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引员工通过劳动部门的欠薪垫付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福田法院自从2018年试点管辖以来共移送破产审查案件共计70宗,共受理破产案件62宗,关联执行案件1212宗。其中2019年共移送破产审查46宗,受理破产案件40宗,关联执行案件833宗。工作亮点为:一是畅通执转破移送机制,破产法官提前介入移送破产决定阶段。破产法官在破产案件立案前对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和执行等情况有初步了解,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二是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在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就甄别案件类型,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等较为简单的案件,采取简化审理方式,快速高效审结。三是积极探索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程序,节约破产成本,平衡各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宝安法院2019年共受理破产案件29件,因破产受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有1100余件,通过破产程序清退占用厂房2万余平,价值3000余万的生产资料通过破产处置重新投入生产环节,1000多名工人的工资依法得到优先受偿。主要工作经验:一是规范工作,突出效率。自2018年6月开始试点工作以来,专门就执转破工作出台了两项工作指引,明确各个环节的相应流程及责任人员。二是加强联动,化解矛盾。宝安法院建立了与区相关职能局及街道等部门的个案协调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三是靠前站位,执破协同。在捷永广建破产案件中,破产程序提前介入,与执行程序协同向街道、债权人、债务人及员工介绍案件进展,将两个程序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该破产案件顺利推进。四是主动担当,提前处置。在捷永广建破产案件中,宝安法院主动担当,组织管理人提前分配了已经收集的部分破产财产,目前该案件的主要财产已经处置完毕,工人得到部分清偿并重新投入新的工作,清退占用厂房7000余平。五是设立援助资金。宝安法院先后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等,多次报告该项工作,并通过人大政协委员共同呼吁设立相关专用资金。


龙岗法院自2018年6月1日起获批受理执转破案件以来,截至2020年3月5日,共受理执转破申请案件42宗,受理30宗,审结5宗,成功审结南岭玩具厂破产清算转重组一案。龙岗法院审理执转破的经验为:一是横向的“府院联动”,纵向的上级法院指导,是办理破产案件的强大依托。二是管理人的勤勉、敬业、专业水平是案件能否得以高效妥善处理的关键。三是法院与管理人相互信任、密切配合、顺畅沟通,多途径寻找出路,是办理破产案件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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