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召开破产案件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市中院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试运行。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市中院新闻发言人王惠奕表示,破产信息公开是继市中院推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及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之后,在司法公开领域推出的又一新举措,今后,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查询破产信息将更加方便、快捷。市中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岳燕妮对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作了演示并接受了记者采访。
破产信息公开分为对当事人公开、对社会公开及对法院内部公开三个层次。对当事人公开的破产信息,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号和预留手机号码查询,或凭法院提供的密码查询;对社会公开的破产信息不设查询技术限制。对法院内部公开的破产信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将会及时提示相关部门对有关债务人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等等,以保证破产案件全体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破产信息公开平台设置 “破产公告”、“破产案件信息”、“破产法律法规”、“破产案件审理制度”和“破产管理人管理制度”五个栏目。
该平台正式运行后,社会公众可查询破产案件受理、指定管理人、驳回破产申请、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等情况;此外,当事人还可查询债权表确认、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等情况。
市中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发创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维护破产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破产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地运行。
为深入推进破产信息公开,市中院还将逐步推行12368电话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公告屏和触摸屏等载体的破产信息公开,以让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破产公开信息。
另据市中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介绍:2015年,市中院新收破产案件131件,同比增长104.7%,审理283件,涉及资产97.23亿元,审结82件,同比上升26.2%,审理的破产案件总量约占全省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