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破499号
本院根据深圳市铭泰祥铜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8月23日裁定受理深圳亿帮桂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亿帮桂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亿帮桂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10月13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负责人:宗士才;联系人:陈庆修、陈闽;联系电话:13827480218、13828704810;传真:0755-8281689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亿帮桂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亿帮桂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