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349号之一
本院于2025年5月21日裁定受理谢锦霞对深圳技德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技德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审计机构出具的破产清算审计报告及管理人对深圳技德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深圳技德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深圳技德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