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5-06-18)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7-29 | 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破458号



本院于2025年6月18日裁定受理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5年7月16日指定广东朗道律师事务所担任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9月1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45号三航科技大厦16A,联系人:弓敏、黄霞;联系电话:13710647962、13510326880)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本公告并查阅、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驿点(深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在破产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将以保障债权人知情权、便利债权人参会及行使权利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通知全体债权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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