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5-02-08)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2-20 | 1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06破8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2月8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启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4月1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08号京鹏大厦11层1102-110A室;联系人:胡飞;联系电话:1852080208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 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智造峰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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