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660号
本院根据黄德振的申请,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受理深圳市伊品创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伊品创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伊品创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2月21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6楼5601-2;负责人:李文杰;联系人:李文杰、郑志凡;联系电话:13823278797、13533564875)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本公告并查阅、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伊品创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伊品创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