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市S公司 地址:XX市XX街XX号,法定代表人:江XX,职务:总经理。
乙方:S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 地址:XX市XX街X号,会议主席:汪XXX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S公司重振的机会,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S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S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S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二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7O%,剩余款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S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各项经人民法院许可生效后,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协议对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以后成立的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XX市S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江XX(签字)
S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印)
会议主席:汪XX(签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