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353号
2024年6月27日,本院裁定受理深圳金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会议同意沿用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显示深圳金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根据管理人的调查,深圳金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负债,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管理人申请本院宣告深圳金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5日裁定宣告深圳金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