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597号
本院根据华工法利莱切焊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0月22日裁定受理熵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熵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熵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2月23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A座3101室;负责人:赵飞; 联系人:潘楷骐、赵飞;联系电话:0755-83454606-808、0755-83454606-80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熵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熵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