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173号之三
2024年4月12日,本院裁定受理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因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未能如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同时依据管理人对现有财产和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七条工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6日裁定终止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深圳市富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