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4-08-23)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9-25 | 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507号



本院根据浙江舒畅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鸿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23日裁定受理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11月8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B1410;负责人:王翠苹;联系人:朱东泽、郝乾程;联系电话:15986825835、1313896884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破产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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