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387号
本院根据何伟焜、詹晓婷、肖家慧、赵小波、严健江、刘佳佳、余弦、蔡俊光、李昌宝、邱静先、王耀武、马泽麒、黄冰君、欧月惠、郑海红、周雨晴、陈炯樂、方舜玉、张培、黄素敏、杨守鑫、吴恩浙的申请,于2024年7月24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初念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初念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初念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9月3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北二街西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座4003;负责人:韦慰;联系人:韦慰、詹圳锋;联系电话:18576656723、13534131666;传真:0755-8313414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初念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初念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