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4-07-12)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8-21 | 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377号



本院根据范静远、吴常海、黄常佳、余东梅、陈秀萍、李潭、张井霞、崔欢欢、赵丽芳、晏腊荣、江玉梅、张竹莲、陈旺、曾德兰、李翠萍、蒙坤芬、莫业桃、宋春玉、刘小丽、刘强、陈显芳、黎大兵、苏梦婷、肖香桃、刘利华、杨燕、袁洪英、房美琴、周恩媚、李姣兰、李秋霏、孙周芬、莫小葵、陈亮、陶立华、肖志丹、覃乃记、肖魁、胡超辉、丁荣、欧炳娣、黄华荣、李金英、陈玉林、陈妹、赵德山、张才敏、钟开意、肖国胜、黄守明的申请,于2024年7月12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9月3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239号新能源大厦A座11楼E13室;负责人:吴嘉;联系人:贺长雨;联系电话:0755-25767661;传真:-)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昭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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