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2024-08-01)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4-08-15 | 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破429号



本院根据沈海悦的申请,于2024年8月1日裁定受理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年9月20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3层;负责人:宗士才;联系人:邢硕、陈庆修;联系电话:13631569257、13828704810;传真:0755 8281689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怡杺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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