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清算律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可以因两种事由而终止:
1、清算完结。在经过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后,清算即告终结。
2、公司具备破产原因。按照《公司法》第188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深圳市凯欣达卓创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指导
深圳公司清算律师:股东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实
深圳宝庭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
深圳公司清算律师推荐:公司自行清算实务研
深圳中院重罚虚假破产债权申报
最高法院召开发布会 介绍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公司清算律师:公司非破产清算操作流程及要
深圳中院破产庭拟采取措施破解破产案件审理
深圳德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公告
深圳市春之花融合康复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深圳市宝安区商业总公司破产清算驳回裁定书
深圳万合集门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驳回裁定
深圳市启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驳回裁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驳回
深圳市嘉宝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驳回
深圳安华实业发展公司破产清算驳回裁定书(
深圳市启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裁
深圳破产法庭关于审理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