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清算律师:股东为法人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但其法人股东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深圳公司清算与破产律师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09-14 | 258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公司清算律师:如果涉及到需要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其股东会决议才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应要求股东先成立清算组,再以清算组的名义行使股东表决权。如果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权已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的,则被吊销执照的股东可不行使表决权。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不作为此次受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申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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