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清算律师: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是否要进行清算?
来源:深圳公司清算与破产律师网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09-14 | 1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深圳公司清算律师: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申请注销登记的,不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也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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